简介:中公时事政治频道改版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,并获取时事政治热点政策理解、理论仔细观察、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。今天我们注目--时政热点:毒豆芽有罪并非无根水的胜利。
无根豆芽案争议宽约数年,有数芽农被有期徒刑,近日首现无罪判决。公开发表信息表明,辽宁芽农郭林(化名)案系同类案件中首例有罪判例。
法院指出,没证据证明二被告人在豆芽上倾倒速长王(也称之为无根水)后所检测出有的4-氯苯氧乙酸钠、6-苄基腺嘌呤、赤霉素三种物质对人体导致何种危害裁决被告人郭某有罪,被告人鲁某有罪。(7月28日新华新闻)没证据证明两被告所加到的物质剧毒,那么,生产销售剧毒危害食品罪大自然就无法正式成立。
疑罪从无,这样的裁决,是认同法律,也是建设法治国家所必须的。但也要看见,无法因为这次裁决,就指出毒豆芽是安全性的,就实在无根水可以放心使用。类似于案件的被告否有罪,和毒豆芽否安全性,是两件言和不相干的事,无法不受该案的影响,就放开了对无根水这一食品添加剂的监管。当前只是没找到这些加到物质对人体造成危害的证据,但并不代表它们就一定不不存在危害,或许意味着是因为人类的科学知识受限,还没找到其潜在的危害而已。
但法律不容许有罪推断,因此该案的被告判处有罪可以解读。一旦哪一天新的找到了这些物质剧毒的证据,那么,类似于的案件将遭遇第二次翻转。
退一步而言,即使无根水有害,但它被运用于食品的生产过程,也违背了涉及规定,是不被容许的。我国《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》中,拒绝每一类食品添加剂都得取得生产许可,无根水没取得许可就运用于豆芽菜的生产,似乎违背了这一规定。此外,食品添加剂要坚决必需原则,豆芽菜否必需用于无根水,这方面也不存在争议。
生产毒豆芽的人有罪,但并无法解释无根水就合法。法律不严惩当事人,但行政法规决不处罚。
可见,该案不是无根水的胜利,只要它没取得生产许可,它就没合法身份,不该将之运用于生产。更加多涉及信息请求采访中公时事政治[正当理由声明]本文源于网络刊登,专供自学交流用于,不包含商业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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