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辆货车撞进院墙,协商赔偿过程中,司机发现车辆竟不翼而飞。“车没了运行也要亏损啊,一天好几千块呢!”货车所属公司着急了,本以为是院墙主人私自将车扣下,没成想法官却在一处垃圾中转站,找到了这辆消失的货车。停在事故现场货车不翼而飞公司被迫运营亏损2019年11月,天津某货运公司的一辆货运车在青龙湖镇坨里村发生了交通事故,造成韩某院墙、库房损坏。
事故发生后,双方协商同意事故车辆暂时存放在韩某家附近,并就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诉至北京房山法院,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对韩某的损失进行了赔偿。与此同时,暂时停放在韩某家附近的事故车辆却不翼而飞,面对一日数千元的营运损失,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求助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2020年5月,该公司起诉韩某、北京燕山某汽车维修公司,要求韩某返还扣押的车辆并赔偿因扣押车辆造成的营运损失,北京燕山某汽车维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庭审中,该公司称韩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扣留事故车辆,导致自己无法维修并将车辆投入正常运营。
但韩某称其并没有扣留车辆,而且车辆现在也不在事故现场。庭审结束后,天津公司到事故现场查找车辆,经过反复查找、询问当地居民及向当地公安机关求助,却均未找到事故车辆。货车拖到垃圾中转站法官烈日下谈判2个多小时“机动车的所有人只能请求现时的无权占有人返还原物,因此,从案情来看,如果货运公司无法证明韩某仍然非法占有事故车辆,其要求返还车辆的诉讼请求,可能无法得到支持。”房山法院燕山法庭法官杜巧静说。
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背景下,货运公司在京查找车辆存在现实困难,而且即便按照目前的案件情况裁判后,公司仍然面临着寻找车辆的难题。为了做到案结事了,帮助企业在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尽快恢复生产,房山法院燕山法庭庭长赵洪波对案件办理进行了具体指导。
“作为法官,不能只考虑结案,更要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现实困难,尽快恢复生产,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,做到案结事了。”赵洪波说。随后,杜巧静法官及法官助理刘长林积极、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,了解遗失车辆的相关信息,经过与房山环卫公司、属地政府、属地公安机关多次沟通,了解到车辆因影响市容环境被拖到了房山某垃圾中转站存放。
8月25日,杜巧静、刘长林来到了房山区某垃圾中转站。在烈日下,经过现场近2个小时的沟通和协调,在属地政府的帮助下,帮助该公司顺利将遗失车辆取回。“感谢房山法院的法官帮我们找回了事故车辆,我们也做了很大努力,但都没有找到车辆,车辆找到了,我们就可以尽快维修投入运营了,损失就不会扩大了。
”公司员工说。车辆找回后,该案中,货运公司关于返还事故车辆的诉讼请求事实上已经实现,这也为案件下一步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。摄影通讯员刘长林文/王浩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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