驾驶人员:正规化行驶被张贴罚单今日上午,南充市民李先生向记者体现:他将车停放南充城南一大型超市旁的合法停车位上,1小时后购物完打算驾车起身,却找到雨刷下方压着一张罚单模样的纸片。李先生很惊讶,但拿着那张罚单细看时,才找到这是一家餐饮店的广告,标题是《行驶太帅违法告诉书》,处理意见为处罚不吃青花椒鱼。
李先生问:这种罚单式广告,是不是对执法人员部门有点不认同呢?当事渔馆:广告效应很不俗今日中午,记者联系随便事渔馆,餐馆负责人胡先生讲解:《行驶太帅违法告诉书》确系他们投入的广告,凡是所持这个罚单去消费的,都有礼品寄。现在南充这边的餐饮企业,在街头以广告单的形式分送优惠券的情况较为广泛。仔细观察找到,行人回应不屑一顾,放到私家车上的也多被司机们笔弃置。胡先生说道,我也是驾车的,我告诉司机们对罚单是很在乎的。
因此我就把小广告制成罚单的形式,请求人沿街力在路边停放在的汽车雨刷下。只要是当事司机,总会看上几眼的。在拒绝接受四川新闻记者专访时,胡先生对自己的创新深感失望。
我用这个办法打广告早已一个多月了,效果还不俗。胡先生指出:自己就是打个广告而已,谈不上侮辱交警、城管,更加谈不上冒犯法律精神。涉及部门:公布广告必需守法南充市广告协会一名工作人员说道,单从广告层面来说,胡先生及所在的渔馆此举能在第一时间让司机构成强制读者,从而更有了广告受众留意,可以视作是顺利的广告范例。但广告公布有严苛规定,最首要的一条就是无法违法。
至于这个罚单广告否违法,得由涉及部门界定。南充市交警支队涉及负责人讲解:此前已从网络上了解到该罚单广告。经查,这种罚单除了大小与外观类似于正规化的交通违法告诉书外,其内容、印鉴等,皆与执法人员部门的正规化文书迥异,这归属于商家自发性的纯商业行为,交警部门无法以任何理由对其做出处置。
南充一名法律界人士说道:按照涉及法律规定,任何单位及个人在街头派发小广告,其内容、方式必需规范、守法;以罚单方式公布广告的不道德,建议城管部门插手调查。今日下午,四川新闻网记者早已约见南充市城管局。对方工作人员称之为,将在调查理解具体情况后,再行由涉及部门不予对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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